新疆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8/25 9:04:22

本报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规范和强化自治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坚持委托主体与绩效管理对象相分离,禁止部门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身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评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和要求,选取专业能力突出、机构管理规范、执业信誉较好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应主动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进行机构信息录入,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监管。第三方机构应当是独立于委托方或被评价项目单位的组织主体,不受委托方和其他第三方不当干预。


《通知》提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活动定向检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执业质量管理,按年度对第三方机构从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本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