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过程规范有序、评价结果客观可比的重要保障。由于财政支出项目种类多、涉及范围广等原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难以满足评价工作的多元化需求。为有效实现评价工作规范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滨海区财政金融局在遵循通用框架的基础上,坚持“项目普遍适用、指标灵活实用”的原则,探索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标准指标体系。
在标准指标体系构建上,打破了一个项目类型需要单独构建一套评价指标体系的常规做法,将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9个二级指标18+三级指标。同时,统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设置,确保评价标准的公正性和可比性。按照“一级指标权重固定、二级指标权重稳定、三级指标权重灵活确定”的原则,使不同评价主体对同类型不同项目的评价指标权重设置保持一致,进一步增强评价结果的横向可比性。
绩效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的应用不仅实现了指标构建的标准化和程序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明确了评价工作要点,有助于解决评价结果不客观、不全面等问题,并充分满足各项评价的个性化需求。滨海区财政金融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陆续建立部门整体、政府专项债券、政府采购等系列绩效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创新提升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