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坚持五个“百分百”标准推进绩效评价管理精细化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2/7/8 8:09:44

市财政局遵循“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五个“百分百”标准,深入挖掘绩效评价潜力,力促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精细化。



一是评价指标百分百有章可循,保障评价规范性。在坚持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必须具有一致性、独立性、针对性、可测量性、内涵清晰明确的基础上,要求在设置一、二、三级评价指标时,必须坚持以财政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规、制度为基准,做到评价指标百分百有章可循,指标解释清晰简洁,指标说明要点明确,保障评价的规范性。



二是评价要点百分百量化,保障评价公正性。为避免评价人员因知识结构、事物认知等方面的差别而导致的评价标准差异,要求在开展绩效评价前必须认真学习评价涉及行业的规章制度,梳理评价对象基本情况,百分百量化评价要点、评分标准,做到“面对同一个评价对象,不同的评价人员依据评价要点得出的评价分值应基本一致”,保障评价公正性。



三是评价底稿百分百反馈,保障评价严谨性。为避免政策间解读不同、基础材料缺失等情况发生,阜阳市财政局借鉴审计、巡察工作经验,创新工作底稿制,要求在现场评价阶段,初步梳理完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扣分要素,留存佐证材料,形成工作底稿,以书面形式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保障评价严谨性。



四是评价报告百分百审核,保障评价精准性。为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报告,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机关纪委、财监、评审中心等科室(单位)参与的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审核小组,对报告的合规、准确、可操作等方面进行审核,做到绩效评价报告百分百审核,保障评价精准性。



五是评价问题百分百整改,保障评价有效性。出台《阜阳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明确被评价单位在收到评价反馈意见20个工作日内,应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挂钩。以强化和规范评价结果应用为抓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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