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做好上半年绩效“双监控”和事中绩效评价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2/9/6 8:20:32

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围绕项目立项、预算执行(实际支出)、绩效管理和任务完成情况等重点开展综合评价分析,做好上半年绩效“双监控”与事中绩效评价,并及时纠偏。绩效评价工作涉及78个重点项目、金额25.13亿元。

  结合以前年度绩效“双监控”实施经验,龙岩市财政局要求,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由预算主管部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下发监控任务,资金使用单位在线填报监控数据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和分析,促进结果应用等,确保“双监控”覆盖所有绩效目标,并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目前,已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累计下发756项绩效目标监控任务。

  事中评价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重点,特别关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惠企利民政策、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等。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的立项、资金管理规范性,以及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等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评估半年度序时目标完成情况、1—9月和全年目标完成可能性。通过评价发现问题84个,提出项目管理、政策实施以及当年度预算调整建议53条。

  为加强结果反馈促应用,龙岩市财政局要求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并在9月份的部门整体监控中单独反映应用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的,8月底前提出申请,结果应用情况纳入2022年市直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对于绩效评价中所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强化及时性管理,对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的、前期准备不够充分的或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加强分析研判,最迟在8月底前按照程序主动申请调整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二是强化合规性管理,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于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已有管理办法已过期的,督促相关单位9月底前完成修订工作。其中,重点关注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如有发现,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三是强化有效性管理,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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