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扎实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2/9/20 8:52:58

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精神,围绕“自评全面覆盖、财评引领示范、能力全面提升”的目标,在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部分单位开展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并从指标设置、过程管理、质量把控、结果应用方面探寻创新工作的突破口,以“三严格一强化”为抓手,推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迈上新台阶。



严格评价指标设置。一是做到评价指标与工作实际匹配适应,保障评价的有效性。按照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设置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等6个一级指标,衡量各预算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单位整体绩效水平的提升。二是做到评价指标有章可循,保障评价科学性。在坚持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致性、独立性、针对性、可测量性、内涵明确的基础上,以财政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规、制度为基准,做到评价指标有章可循,指标解释清晰简洁,指标说明要点明确。三是做到评价要点量化管理,保障评价公正性。各评价要点的评分标准做到细化量化,实现面对同一个评价对象,不同的评价人员依据评价要点得出的评价分值基本一致。



严格评价过程管理。一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坚持“以财政为主,第三方配合”的财政评价方式,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高质量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二是严格评价纪律管理,评价组按照《阜阳市预算绩效管理“五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并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保障被评价单位权益。



严格评价质量把控。一是规范文本管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通知书、告知书、保密承诺书、工作底稿等一系列规范性文本,确保绩效评价文本规范、数据准确;二是统一评价标准,各评价组入场评价前,开展业务培训,统一评价工作认知,统一数据取值方式,统一评价方法的选取,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确保各评价报告横向可比。三是严格报告审核,成立由市财政局领导任组长,评审、绩效、财监等相关科室(单位)参加的报告审核组,在完成评价现场工作后,通过审核-反馈-修改-定稿,形成高质量的评价报告。



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实行问题清单制,将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归纳、定性,分类制成“问题清单”,连同绩效评价报告一并提交、反馈,便于被评价单位落实整改。二是依规进行结果应用,出台《阜阳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明确被评价单位在收到评价反馈意见20个工作日内,应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挂钩。


文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