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2/11/3 9:02:46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近日,菏泽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构建指标体系。印发《菏泽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明确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内容标准、方法步骤、组织实施、结果应用等,从事前、事中、事后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全流程规范。
  细化工作流程。从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入手,细化项目支出评价流程。全过程管理重点关注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要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和监控,没有编制绩效目标或经修改后绩效指标依然设置不明确的,一律不得进入项目库,不得安排年度预算。菏泽市财政局重点关注集中采购限额3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5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情况。2022年,选取政府关注、市民关切、投资额大、采购过程问题多的环境保护、平安校园、质量安全等5个民生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和全周期跟踪问效。
  严把评价质量。实行“1家抓总、2家负责、3家协作”的“捆绑”工作制,菏泽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牵头抓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相关业务科室分工负责,预算部门、项目单位、第三方评价机构通力协作,严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评价方案、问题清单、评价初稿、专家论证等关口,开好评价启动会、中期调度会、不定期分析会、评价报告论证会,用好每日工作调度、每周工作总结等多种形式,严把规程、严控流程,确保质量,实现1+2+3>6效应。
  强化结果应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限期整改、工作通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在查缺补漏、完善制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部门单位通过加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将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挂钩,列入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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