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重大战略实施、重大产业发展以及促进关键产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中的引导撬动作用,该局深入开展基金绩效评价,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基金持续健康运行。
扩“广度”,由点向面整体评价。根据政府引导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日照市财政局本着既有利于有效监督基金管理机构、防范基金运营风险,又能够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政府支持的产业领域的原则,总结上年度抽取单支基金进行绩效评价的经验,注重评价的连续性和实用性,采取整体绩效评价模式,对基金从设立至2021年以来的政策落实情况、运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体检”式评价。
变“角度”,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坚持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细化量化原则,日照市财政局将政策导向性、社会资本带动力与政府引导基金特点相结合,构建包括4项一级指标和16项二级指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在赋分方式上有所侧重。一方面,量化投向覆盖面和投资进度比指标。以投资市内项目、产业数量及投资进度增幅为量化指标,鼓励基金管理机构精投、多投、广投项目,积极盘活账户“沉睡”资金。另一方面,统筹兼顾招引项目与返投比例指标。将资金增量、招引项目数量与质量结合,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对外撬动优质项目资源、对内提高项目落地率,充分放大资金杠杆效应。
加“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日照市财政局通过开展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覆盖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多方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制度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按照有问题必整改、有整改必见效的原则,跟踪督促基金管理机构围绕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高标准落实整改要求,从基金设立、募集投资及项目退出等方面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建立常态化基金绩效评价督导机制,把基金绩效评价纳入基金管理机构的经营绩效考核,将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提高基金绩效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