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推进绩效评价诚信体系建设,近年来,文登区财政局着力强化财政重点评价责任,并通过“三个建立”(建立交办单制度、建立全过程质量跟踪机制、建立验收答辩机制和指标评分体系)来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首先,由局属各支出科室填报绩效管理事项交办单,明确评价需求,将项目概况与项目评价方向以及特定要求高度融合起来,靶向区委区政府、局党组和业务科室的“个性化需求”,实现个性化订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对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实行第三方签到制度,监督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配齐人员,开展现场绩效评价,确保第三方诚信履约落到实处;同时财政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将重点评价每个阶段、每个环节跟踪问效结果直接反映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上,实现全过程应用。
评价初稿完成后,财政局绩效科组织对口科室、中介、项目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人员现场答辩,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评分情况进行审议,现场解答核实,确保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准确;第三方绩效评价完成后,财政部门从评价方案、实施过程和评价报告三个方面对第三方质量考评验收,确保评价质量,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被评价单位,要求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通过推进绩效评价诚信体系建设,让各方都积极参与到绩效评价的全过程中来,有利于建立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确保绩效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准确,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