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日前印发2022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启动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在做深做实项目评价方面持续发力,加大重点绩效评价力度,注重强化过程监管,实现财政资金高效配置。
一是开展财政评价。市财政完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优化评价工作程序,着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将于5—7月份,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30个财政评价项目实施现场绩效评价,8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
二是开展单位自评。督促各预算部门根据履行职能和项目实施情况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2021年度所有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单位自评工作应于6月底前完成。在项目自评基础上,部门单位根据自评结果,撰写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以推动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同时,市财政确定单位自评财政报备项目60个,市财政对自评报备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20%。
三是开展部门评价。各预算部门要按照“原则上应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的要求,认真谋划做好年度部门评价工作,原则上部门评价项目数不少于年度预算安排的50万元以上项目数的20%,实现部门评价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压实预算主管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和单位的绩效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