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广西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三全”体系),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在全区组织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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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目标导向
此次考核验收围绕基本建成“三全”体系,设置基础建设、质量建设、加分项等三个部分考核内容,包括绩效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等10类32项指标,共105分。其中:基础建设部分60分,主要考核“三全”体系建设规定动作的完成情况,有任一项规定动作未完成不予通过验收;质量建设部分40分,主要考核“三全”体系建设质量情况,以反映各地之间工作质量差异和水平;加分项部分5分,主要是对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地方给予适当加分,鼓励先进。通过分类分档的考核指标设计,督促各级以目标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区如期实现基本建成“三全”体系目标任务,并激励基础较好、步伐较快的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02 明确工作步骤 此次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4—5月自查整改阶段,各地对照考核验收的内容、指标和标准逐项排查整改,确保如期达到验收合格条件;二是6月市县自评验收阶段,各地收集整理材料、填报考核验收表和基础信息统计表,并撰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县级在5月底前将相关自评材料上报所属设区市,设区市在对县级自评材料审核打分后,将县级材料连同市本级自评材料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三是7—8月自治区审核验收阶段,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14个市111个县自评材料进行复核打分,确定考核验收结果。通过自查整改、市县自评、自治区复评等措施,推动各地验收工作有序实施,确保如期达到验收要求。 03 层层压实责任 此次考核验收工作要求市县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市一级要加强对所辖县区督促指导,有力组织县区按要求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并对县级上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性等进行核实打分,督促所辖县区切实提高自评工作质量。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督查组赴部分市县实地督查指导考核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