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市财政局近期启动实施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及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突出重点领域。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群腐”问题整治等重点领域,选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将债券资金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并首次将政府投资基金项目纳入财政重点评价范围。2024年,市财政局共选取15项财政资金开展2023年度项目支出财政评价,选取10个部门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评价,同时对2024年度3项财政资金开展项目绩效运行重点监控。
认真组织实施。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及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财政评价及监控工作方式、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从评价方案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现场绩效评价到形成评价报告,实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及绩效管理科、市直部门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共同参与负责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专业性和客观性。
强化结果应用。一方面督促改进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反馈绩效评价工作发现的问题,督促部门按照整改要求逐条限时整改,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整改报告,全面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调整预算安排。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坚持奖优罚劣,根据绩效评价等级“优”“良”“中”“差”等予以不同情况的支持或调整。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未达预期且偏离较大的绩效监控项目,督促部门及时采取措施纠偏;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无法实现既定目标的项目,及时调减预算、收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