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昆明市财政局印发了《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5〕2号),统筹推进昆明市202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明确“全覆盖”自评标准。昆明市财政局坚持“无死角、全链条、深嵌入”原则,严格遵循“全覆盖”管理要求,对市本级部门及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构建“单位自评+财政复核+结果应用”闭环体系,推动财政资金从“重分配”向“重效益”转变。
二是规范“标准化”自评流程。依托“昆明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设定绩效自评模块,实现自评数据线上填报、自动校验、实时汇总。制定了《预算绩效自评操作流程》,明确部门和单位自评需完成“目标对比分析、执行偏差说明、问题整改建议”等规定动作,并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等标准化模板。
三是强化“全链条”动态管理。通过单位全面自评,对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开展100%自评,形成部门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周期长”等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选取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生态治理方面,征集选取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政策评价和项目支出评价三类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此外,持续推动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深度融合,将自评结果作为2025年预算编制重要依据,建立自评工作与2025年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绩效优良项目优先保障资金,对低效无效项目压减或取消相关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