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市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考核要求,我单位组织实施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市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考核要求,我局在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范围涵盖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基本民生等领域,涉及项目绩效、部门整体绩效、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政府债务项目等不同对象。经过局内资金股室申报,预算绩效管理股审核梳理,最终确定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26个,涉及资金8.67亿元,其中:部门整体17个,涉及资金4.36亿元;项目支出8个,涉及资金1.32亿元,社保基金1个,涉及资金2.99亿元。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是突出评价重点。本次共确定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任务22项,评价范围涵盖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基本民生等领域,涉及项目绩效、部门整体绩效、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政府债务项目等不同对象。
二是确保评价质量。县财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负责全面收集和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实地勘查与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对评价报告采取“财政部门+被评价部门”集中会审的方式进行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规范评价程序,提升评价质量。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评价结束后,财政部门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全面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并将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不到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还不够深入;二是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还不够准确、细致,事前绩效评估还不到位,重产出、重结果的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强;三是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项目预算执行与项目建设进度方面还存在偏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靠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将绩效责任分解到具体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着力把握好三个环节,在部门预算环节同时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在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是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督促全县各预算单位加强对绩效目标、项目情况、自评结果等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财经监督、审计监督和部门自评有机结合,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监控反馈和绩效结果复核。三是拓展绩效管理深度广度。不断扩大绩效管理范围,逐年扩大第三方机构参与重点项目和预算单位绩效评价覆盖面,提升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探索开展公务用车、政府债务、政府性基金等绩效评价,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所有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四是强化运行分析和结果应用。加强预算资金运行监控分析,及时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存在的偏差,确保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