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专员办“三探索”着力 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9 20:03:27

  今年以来,宁夏专员办在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中,结合工作实践从绩效评价工作流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法和评价结果跟踪监管三个方面积极探索,着力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一、探索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规范的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是确保评价工作质量的基础,宁夏专员办按照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将工作流程划分为评价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即:评价前期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评价指标进行认真分析,结合了解的情况,逐项分析评价指标所对应的书面资料和需实地查看的内容;评价中期是与被评价项目的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收集基础资料,对基础资料进行审查后对部分需核实的指标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后期则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基础资料和现场评价核实的情况汇总评价打分,并将评价结果及时与主管部门逐项沟通,最终确认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二、探索采取有效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法

  有效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法是提高评价工作质量的条件,宁夏专员办结合绩效评价工作特点,在评价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法:一是紧抓评价两条主线。通过对各项评价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就是对资金和项目这两条主线全流程的评价,围绕这两条主线的管理和实施情况分别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评价,就确保了评价结果能够全面反映绩效目标管理内容;二是合理组织评价团队。鉴于绩效评价项目涉及的行业广泛、项目专业性强的特点,在充分发挥专员办工作人员财政资金管理优势的基础上,借用熟悉项目管理的专家组成评价团队,明确分工,相互补充,从而避免评价工作出现“短板”;三是注重宣传绩效理念。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项目主管单位对绩效管理的认识并不全面,通过在评价工作中对绩效理念的宣传与绩效政策的解释,能够使主管单位改变重建设轻效果的认识,主动配合,积极沟通,提高了评价工作效率。

  三、探索实施定期的评价结果跟踪监管

  针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结果中得分较低的评价指标,宁夏专员办在做好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定期跟踪监管办法。一方面,对由于政策不完善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因素,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政策的建议,并计划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定期对相关指标进行再评估,为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建言献策;另一方面,对由于项目管理不到位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因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加强项目管理的方案,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后续监管,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目标,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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