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财政监督方法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9 20:31:32

  按照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总体要求,所有项目申报审批都是自下而上确定,资金的安排则是自上而下逐级到项目实施单位。因此,我们用“逆查法”和“顺查法”的财政监督检查方法,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一、用“逆查法”追溯项目的全部概况

  (一)追溯上级部门对扩大内需项目的审批文本,建立项目审查档案,包括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立项报告、逐级呈报审批报告和国家正式确定的批复文件。

  (二)全面核实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项目概算(分资产性、建筑物和其它等)、资金构成(包括中央财政、省市财政配套、项目单位自筹和其它资金等)。

  (三)建设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包括实现产值、利税总额和安排社会就业等。

  二、用“顺查法”核查项目资金的三性

  (一)项目资金的安全性:一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建设项目规模,顺查中央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是否通过各级财政逐级下拨,是否按规定通过财政预算科目反映,是否设置“过渡户”,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二是按照国家资金配置比例,顺查省市两级地方财政部门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当年财政预算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是否按规定通过财政预算科目反映,是否及时下拨资金;三是核查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建立较完备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体系,是否专账专户核算,项目单位配套资金是否到位,重点关注资金的动态,防止资金流失,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二)项目资金核算的真实性:一是全面掌握项目单位财务核算体制、核算程序和资金结算办法;二是紧紧盯住专户资金动态,核查每一笔资金的支付范围,验证资金使用用途,防止资金被转移、挪用或流入其他非建设项目上;三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正确把握项目概算,分析研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疑点匡算子项目在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资金用途的真实性。

  (三)项目资金使用的准确性:一是按项目建设概算,全面审查项目资金会计决算,审查已完工项目(或在建项目)是否存在与项目不符、与概算不符的问题;二是按项目建设规模,全面清算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财政、省市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单位配套和其它等),审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核算规定,准确无误的核算使用;三是把握宏观政策,重点关注定当地政府在执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过程中,是位存在政策不一致、承诺不一致的问题,确保扩大内需政策和资金的准确贯彻落实。

  三、项目的绩效评价

  (一)项目可行性论证的评价。一是按照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反映的数据,对建设项目内容、预算与会计决算、形成资产、生产力水平提高等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对已建成项目(或在建项目)的立项程序、开工程序、施工程序、监理程序和验收程序,进行合规性评价;三是对已建成项目(或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正常运转情况和产出效能,是否达到可研报告中规定的正常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综合评价。一是资金到位率。全面清理项目资金来源,准确反映在筹集项目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换算出实际资金到位率;二是资金使用合规率。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内容,认真审查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支出,审查财务核算与各项费用结转的真实性,换算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三是扩大内需项目建成完成率。按照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反映的建设内容,实地核实建设项目,查看开工记录、施工记录、验收记录,防止发生翻建、替代、已建项目和资金补贴项目的出现,确保建设项目的真实性,换算出扩大内需项目建成完成率。

  (三)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一是建成项目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包括生产能力、实现工业产值、增加利税、支付再就业人员工资等;二是建成投产后拉动地方经济效益的评价。包括拉动地方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三是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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