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监管局:顺利完成2018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9 20:40: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和加强中央基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按财政部要求,近期,云南监管局顺利完成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生态文明建设第二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提前谋划准备。依据评价工作任务量,抽调3名业务骨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2名会计师及昆明理工大学1名专家,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评价组结合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和资金管理要求,围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生态文明建设第二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预〔2019〕202号)要求,细化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依据财政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详尽的评价材料清单并及时下发被评价项目单位,为全面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展内部业务培训。为真实反映资金绩效,充分体现评价工作水准,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前期,提前收集绩效评价工作依据,组织开展内部学习研讨,力求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虚心求教外聘专家,对被评价项目的有关专业标准进行答疑解惑,并就难以把握的评价标准积极向财政部请示,以期能够更加客观全面的进行评价打分,反映真实评价结果,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成效。

  三、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工作。评价组在获取绩效评价相关资料与信息之后,综合考虑建设性质、支出功能、建成年份等因素先对全省总体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再抽取资金量较大、项目数较多的景洪市和陇川县开展实地抽查,并严格按照财政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勘查、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访谈、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资金绩效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及量化打分,最后结合抽查情况对全省初步评价进行复评。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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