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导向” 提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成效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9 21:10:27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地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及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的资金。为做好沈阳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方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小微双创”)工作,我办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坚持“三个导向”,以绩效反映政策效果,以绩效推动政策完善,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坚持政策导向,充分认识小微双创政策意义和内涵 

  实施小微双创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对于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小微双创需要所在示范城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打造支撑小微企业的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新型载体,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为小微企业释放活力提供创新土壤。因而,绩效评价必须紧扣小微企业双创的实质和内涵,以第三者的视角评价小微双创示范城市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客观评价小微企业创新政策 

  为做好此项绩效评价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评价工作重点抓住绩效目标完成、政策环境两大考核指标;抓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市新登记注册市场数量、小微企业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实现税金总额、城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城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城市拥有授权专利数与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数八个考核子目标;关注创业创新空间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融资支持措施、机制体制创新五项内容。通过把控关键指标和内容,力求客观、完整、准确反映沈阳市作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三年示范期的政策成果。 

  三是以完善政策为导向,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沈阳市“小微双创”示范工作,经过三年示范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发现沈阳市作为示范城市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提升,如创新有资源,但活力仍然不足;创业有载体,但服务相对较弱;小微企业质量有待提升;对小微企业尚未建立完整的统计体系等。为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国家精准扶持小微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统计监测体系,从国家层面完善小微企业统计制度,明确小微企业统计标准,规范小微企业统计数据采集;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地方有关部门需提供差异化服务,打造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化发展的全链条系统,促进科技企业迅速成长壮大,推动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