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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多措并举 突出实效 认真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日期:2021年03月29日 浏览:次)

  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新疆监管局按照财政部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突出实效,认真做好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前期开展工作突出“准”。局党组高度重视,抽调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组认真学习财政部制定的绩效评价方案,准确掌握评价具体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把准评价目标和方向。按照资金类型、特点、支出方向等内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解释及评分标准,梳理涉及的文件、办法、标准和数据等,重点对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产出效果是否明显等指标进行分析研究并收集相关凭证。同时根据项目资金地域分布特点,科学选择县市开展实地绩效评价。此外,还通过信息网络方式,掌握资金使用方面的线索及相关信息,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好头。

  二、绩效评价过程突出“核”。通过书面核实和实地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在书面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评价县市项目执行进度、资金管理、目标完成等状况,来验证自治区整体自评报告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如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实地评价县市草原奖励补助资金中的草畜平衡禁牧草原面积、惠及农牧民的发放标准等内容,进一步查验自治区整体自评报告反映情况的完整可靠性,通过相互核对、相互印证,确保国家政策资金落地生效。

  三、绩效评价目的突出“实”。绩效评价重点是财政资金投入后产出量和效果。在按照财政部的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新疆监管局将项目的实际产出和成效作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通过沟通交流、座谈询问、调查研究等方式,验证财政资金的投入对项目实施是否到达预期,是否起到了提升和拉动作用。如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实施是否达到了促进现阶段生猪数量的稳步增长;草原奖补资金政策是否促进了当地草原植被恢复,草场与牲畜是否达到平衡,农牧民的收入水平是否有所提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投入是否践行了保护环境、节约资金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从而凸显出财政资金在政策实施中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绩效评价成果突出“用”。一是按时上报绩效评价总结报告,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二是及时向地方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反馈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项目整体资金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管和指导。三是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监控工作相结合,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来检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资金事前概算编制是否精准,项目事中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形成对重点监控资金实施全链条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