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员办:精心组织 有序推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9 21:18:33

  近期,上海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多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学习讨论,做好政策储备。一是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业务处专题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专员办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认真领悟文件精神,为后续评价工作做好政策储备。二是学习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业务处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城市管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单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深入学习,掌握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是组织讨论。在认真学习基础上,组织相关业务处进行讨论,结合往年开展的绩效评价实践经验,研究今年将要开展项目的难点所在,共同商议应对办法。

  二、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一是成立评价工作组,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处骨干人员任组员,做好评价人员与专业准备。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评价的对象、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评价依据、评价时间安排等,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实行每人牵头负责一个具体项目,分解任务的同时也充分调动评价组成员的积极性。

  三、加强沟通协调,掌握全面情况。一是加强向相关司局的请示汇报。加强与对口司局进行联系,及时请示汇报,与财政部处理口径保持一致。二是加强与地方财政的沟通联系。根据专项转移支付对账情况,与市财政局就项目资金下拨情况、涉及区或项目单位情况等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加强工作沟通,为下一步现场评价选取对象打好基础。三是加强与相关区或项目单位协调沟通。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信息,保持与部分区或项目单位的持续沟通,及时告知被评价单位自评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四、监管服务结合,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明确资料要求。在下发的评价通知书中,具体列明有关自评项目的对象、依据、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报告报送时间、提供相关资料等要求,并在见面会上重申强调,细化工作要求。二是做好调查研究。在开展评价的同时,针对地方在中央专项资金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政策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供及财政部决策参考。

  下一阶段,我办将在被评价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材料,合理选取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评价,有理有据进行评价打分,按时完成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