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财政:“四抓”出实招 绩效评价提质效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4/3/6 8:48:38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怒江州财政局紧紧围绕“清源行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加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业务,不断推动绩效评价工作实现整体优化。 

  抓责任,在“谋实”上下功夫。压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绩效管理人员和责任,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部门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扎实推动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抓重点,在“实效”上动真格。重点项目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州财政局以工作重点定评价项目,2023年重点聚焦乡村振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通、市场监督管理、住建、边境事务管理等多个领域共9个项目及6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0.93亿元。资金性质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到社保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从评价结果来看,15个绩效评价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有6个,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的有7个,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下的有2个,从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等三个方面共查找出83个具体问题,提出68条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抓关键,在“堵点”上花气力。为创新评价“新路子”,财政聚焦重点项目紧盯项目关键紧扣评价“切入点”,以联动机制优评价程序,以细化方案提评价质量,进一步突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政策导向,规范评价业务操作,提高财政评价工作质量,不断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 

  抓成效,在“清源”上做文章。针对重点评价发现问题,财政要求部门和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绩效整改责任。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研究问题产生根源,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如实完成整改,同步健全完善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重点评价结果直接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切实推动部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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