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员办:“三举措”做好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9 21:17:43

  近日,上海专员办顺利完成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实施综合评判,重视评价结果应用,延伸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政策落实,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一、严格评价程序,实施绩效综合评判。通过查阅资料、账册,结合实地察看、座谈询问,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客观评价。一是从项目决策方面入手,查阅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申报文本等资料,重点关注项目申报、审批程序以及资金分配方面的合规性,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等。二是从项目管理方面入手,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度和遵守项目管理制度情况,查阅会计凭证,了解项目支出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关注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资金支出合规性以及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情况等。三是从项目绩效方面入手,通过座谈、询问,了解获取财政补助支持的主体对三产融合项目的满意度,重点关注项目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情况,项目完成预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绩效指标情况以及项目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等。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向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并出整改落实建议。一是要求主管部门梳理总结项目管理经验与不足,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评价结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整体层面推动全市同类项目管理水平提升。二是督促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对部分示范区项目推进不及时、资金拨付进度慢等问题,严格按照创建示范区要求,加强部门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项目开展,及时拨付资金,提高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关注。继续跟踪项目审价结束后中央财政资金落实情况,以及未开展项目后续评审情况,确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落实到位。 

  三、注重“评”“调”结合,提供完善政策建议。在评价同时,针对补助政策实施质量深入调研,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在国家层面未出台指导意见、操作指南,市级层面的实施方案未进行公开且不够细化等情况,建议中央主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相关资金政策的操作指南,规范资金的申报使用。同时,建议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细化指标解释,实施结果排名,建立激励机制,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